房地产知识手册 1. 房地产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具体地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房产总是以地产联结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2. 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是产权人对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3. 土地使用权
是指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对土地使用的权限,包括开发权、收益权、处置权。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可以继续使用。
4. 房地产市场
主要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市场。含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长春市国土管理局)按土地供应计划,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规定的用途及一定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或其他用地者的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将建好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和个人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单位、个人之间的房地产权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它是在二级市场基础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让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市场。
5. 土地类型
土地按其使用性质划分为: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综合用地、公共设施及自由集资、微利房用地。
6. 三通一平
是指在发展基础上的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
7. 七通一平
是指上、下水通,排污通、排水通、路通、通讯通、煤气通、电通及场地平整。
8. 土地管理局
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者的权利,以及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政府部门。
9. 公证处
是国家的证明机关,是提供法律公证的机构。
10.国土局产权登记处
是专门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继承、赠与等手续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