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MV2009最新版本下载

中国,莫使警察成为破坏社会稳定的因素[2]

1、随意动用警力,把“执政为民”变为“以民为敌”

  关于“6.28”瓮安事件,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曾经调门很高,把起因全推给“别有用心的人”、“黑社会势力”和“不明真相的群众”。但经过调查后,他的调子发生变化,他说:“这次事件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

  石宗源一语道破了中国潜在的动乱因素,出了问题,如果当局不倾听诉求,不做思想工作,采取粗暴简单的执政方式,随意动用警力,以民为敌,势必激起民众的强烈不满,骚乱乃至暴乱看似偶然,实属必然。

  关于“7.19”云南孟连冲突事件,因省里和县里处理方式不同,结果大相径庭。

  云南孟连县动马镇的胶农因不满当局强行征地、补偿不公及橡胶收购压价等问题,与橡胶公司人员发生冲突。县当局偏袒橡胶公司,动用上百名全副武装的警察粗暴对待胶农,遭到数百名胶农反抗,一边是警棍、防暴枪和催泪弹,一边是石头和锄头。冲突中,民警悍然开枪,15名胶农受伤,2人被击中不久后死亡,事态有继续恶化之势。

  中央刚刚开完电话会议,封疆大吏岂敢造次?省委书记白恩培、SZ秦光荣要求尽快查明及时公布真相,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孟苏铁、副SZ曹建方率工作组赶赴孟连县,为避免刺激群众情绪,不带警车和警力,放下身段与胶农直接对话,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对大家提出的每一个愿望和要求,孟苏铁都耐心讲解政策、给予答复,并表示立即成立各方代表共同组成的工作组,结果赢得了胶农们的鼓掌。胶农们在对话中深切感受到孟苏铁、曹建方这两位省领导是为胶农们说话的,是代表胶农们利益的,是为切实解决胶农们的利益而来的。

  孟苏铁的做法证明,只要用心倾听民众的诉求,为他们的利益着想,就能为矛盾寻找到一个解决办法,根本不必要动用警力,“暴力冲突”完全能够避免。同一件事,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办,产生的结果截然相反,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涉及经济利益问题,本应双方谈判解决,如解决不了,政府应该持中立态度,帮助调停解决,但政府却不顾村民利益受损,反而把村民定义为违法者,一开始就迷信警力,从调民警到调动武警,甚至事发当日清晨又先行捕人,以致逼出民变,酿出命案。地方政府必须承担责任!云南省至少应像贵州处理瓮安事件一样,追究当地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要查清地方政府和橡胶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

  贵州瓮安、云南孟连发生的问题绝非偶然,在全国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国正在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存在各种利益诉求,社会矛盾不可避免。这些矛盾基本上是人民内部矛盾,实践证明,很多时候警力的介入会使个案演变为群体事件。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什么?它的使命是什么?警务活动在我国的相关法律里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消防、交管、外事、禁毒、治安、户政、出入境、网监、督察等法定事务。 古玩论现在,非警务活动在基层公安局、派出所的工作中占的比例非常高,有的高达50%。“大盖帽往后站,什么事都好办”,如在农村帮政府部门征收税费、催粮要款、计划生育;在城镇配合政府部门拆迁房屋、整顿市容、对付上访人员以及配合工商、烟草、医药等部门执法,还有受命插手经济纠纷、采取强制手段替单位或私人催款追债等。据全国政协委员在广西调查,广西公安机关被迫参加的与警察职责无关的活动就达16项,某些地区10个月非警务活动就出警1041次,动用了7849人次警力和1203台次警车,其中陆川县公安局半年时间出动警力参加清理烟草市场就有450人次。中国已成为极度依赖警察的国家,难怪海外舆论称之为“警察王国”。

  对于非警务活动,公安部是三令五申禁止,但一直收效甚微。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公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决定的。“条”是指公安机关的垂直领导,“块”是指地方政府的直接领导。很多时候,公安只能迁就地方党委政府,因为干部是地方党委任命,费用是当地财政拨款,明知从事非警务活动有可能恶化警民关系,败坏公安形象,仍不得已而为之。

  地方政府喜欢用专政工具对付百姓,用武力来处理本不该用武力处理的工作,把民众当成专政对象,把公安置于以民为敌的地位。在那些贪官、庸官眼里,警察就是他们手中得心应手的工具,在诸如疯狂圈地,暴力拆迁、移民安置、矿产资源开发等侵犯老百姓基本生存权利的第一线上,为他们贪污腐败保驾护航,为他们鱼肉百姓卖命出力,置民众于水深火热中,使警民矛盾空前激化,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稳定,破坏了执政党的威信。

  通过瓮安、孟连等事件,如果能在制度上解决滥用警力的问题,堵塞公安机关已经暴露出来的诸多漏洞,社会才有可能稳定。这个问题不解决,更大的骚乱、动乱还会发生,甚至会动摇执政党的地位。

  2、警匪一家鱼肉百姓,警察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

  国民党在大陆统治的腐败时期,广东某地公安分局晚上被市民贴上这样一副对联,上联是:“公安怎样公?猪公狗公乌公。公心何在?公理何存?每事假公图利禄;”下联是:“分局甚么局?酒局肉局洋烟局,局内者欢,局外者苦,何时结局得安宁?”

  当今在中国大陆,讽刺警察的顺口溜一点不亚于国民党时期,如:“警察横行霸道,欺软怕硬,越来越像地痞;地痞各霸一方,敢做敢当,越来越像警察。”“一等警察交警队,站在马路吃社会;二等警察刑警队,本身就是黑社会;三等警察巡警队,赶走嫖客他来睡;四等警察治安队,吃喝嫖赌全都会;五等警察保安队,帮小偷偷单位。”“昔日土匪在深山,今日土匪在公安。”

  公安部一位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目前黑恶势力主要盘踞在建筑、运输、商品批发等各类市场,歌舞、洗浴等娱乐休闲场所和餐饮业,有的还渗透到有色金属、煤矿等能源领域。黑恶势力“企业化”、“公司化”趋势显着。在中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下,黑社会所畏惧的只有政府权力,因此它们寻求政治权力来庇护其“生意”,如黄赌毒、欺行霸市、走私、强占土地和矿山、强拆民房等。若没有地方警察等部门做后台,一天都难以生存。2000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公布的专门调查报告指出,中国的卖淫嫖娼相当猖獗,陪侍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已形成了庞大而特殊的社会群体。这些色情场所的背后都有公安机关及其它政府部门官员为不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被称为“白道”。

  群众普遍认为,黑社会不可怕,怕的就是警察“黑”。我们再以瓮安事件为例。瓮安事件深层次的原因,省委书记石宗源只讲了其一。被免去瓮安警察局长的申贵荣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的访问时点出了其二:“瓮安黑社会比较严重,没有将黑社会打压下去,这是我的责任。”“因为本地公安认识黑帮的人,尤其是黑帮的老大。我们虽然没有查清楚到底哪个人被腐蚀,但可以肯定地说,公安内部的人和黑帮之间,是有纠结的。”

  2006年7月,成都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轰动全国,该所有公安干警约150人,其中约三分之一的警察与站内小偷勾结,谋取不义之财,个别警察家产高达上百万。警匪本是猫鼠关系,“鼠”未捉到,反而被“老鼠”牵住鼻子,猫鼠联姻成亲家。“有困难找警察”,这是国人到处能见的标语和耳熟能详的口号。当你遇到小偷时,你第一个反映肯定是希望警察能出现,可当你知道警察和小偷是“自家人”时,你是否还会去找警察?

  2005-2006年,辽宁沈阳共打掉分别以郝万春、宋鹏飞、任世伟为头目的三个黑社会性质团伙,牵出21名涉案警员,从普通民警到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支队长、刑警支队长、特警支队长、多个公安分局的局长、副局长,其中包括曾领导打掉“刘涌黑社会性质团伙”的一等功臣、45岁的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建明。2006年6月,沈阳市又曝出惊天新闻:上百警察涉入黑社会组织贩毒案,被指涉案的有沈阳公安局禁毒支队队长、沈河公安分局前局长和现任局长等。在辽宁省侦办的另一起辽阳等地系列涉黑大案时,涉案的64名党政机关人员中有32名警察,其中包括市公安局局长、刑警、巡警、派出所民警、看守所民警等。

  2005年被称为“三晋涉黑第一案”的李满林黑社会组织案,牵涉到政府官员与警官多人,不仅有山西省委常务副书记侯伍杰,还有临汾市公安局局长、太原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副局长等多人。正是在他们的庇护下,李满林黑帮才在太原市横行十余年。

  警匪勾结的后果是血淋淋的惨案。《南方周末》曾披露,2001年2月20日,福州黑社会为了除掉经济上的对手,勾结警察,制造了惊天血案,“雇佣”警察把一名谈判对手(无辜者),以进行持枪勒索抢劫拒捕为由当场击毙。“参战”的十多名警察都得到“雇佣”方的奖励,官员每人还得了一辆轿车。其幕后主使者是福州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忠。

  有的警察已经不满足于仅仅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从黑社会组织手中分得一杯羹,干脆自己出马组织黑社会组织。如吉林省著名的黑帮头子梁旭东就是长春市公安局刑警队的侦查员,他掌控长春最大的黑社会组织,扬言自己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谁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会,谁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关系网,上面有人罩着我,谁能把我咋样?”

  广东四会公安局经侦大队警察龙杰锋是当地黑社会组织“龙兴社”的“老大”,手下有150多人,在四会的市区和乡镇开办赌庄、放高利贷,称霸鱼市,向四会市区多家娱乐场所、酒吧收取保护费,并犯下累累血案,致5人死亡,多人受伤。当地人对其非常惧怕。充当“龙兴社”“保护伞”的是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四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股长张伟洲。2004年2月24日晚龙杰锋被人刺杀身死,消息在四会不胫而走,那一夜,四会几乎彻夜狂欢,许多酒吧全免或半免对外开放,大街小巷顿时鞭炮齐鸣,红透了半边天。由此可见,这些由警察充当头目的黑社会组织害民残民之深。

  中国公安经常在全国开展“打黑除恶”行动,但中国的黑社会势力反而是日益猖獗,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许多负责“打黑除恶”的公安领导本身就是黑社会的代表人物。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王石宾本人就是当地一个庞大的黑社会组织的后台,该组织专门聚赌、放高利贷,私藏枪枝、贩卖毒品,并经常挟持人赌博,当地人评价说,“通过王石宾的整合,永州的黑、白两道真正实现了高度的统一。只不过黑、白两道都是为他自己牟利罢了。”

  原亳州市刑警支队政委浅玉祥曾是该市王永林特大黑恶团伙案专案组副组长,2004年,浅玉祥在负责侦查王永林案件期间,多次收受王永林妻子的贿赂,向“黑老大”提供情报,致使王永林屡次逃脱,抓捕工作曾遇到很大困难。2006年,浅玉祥和王永林同时受到了审判。

  司法的不公是最大的不公!警察是属于具有公权力地位的国家公务人员,其主要的法定职责就是保护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而“警匪勾结”的集体犯罪实际上已经让公众失去了安全感,让社会失去了稳定。警匪勾结对社会治安、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逐步升级,使群众对“正义、公正、司法”的法制精神产生质疑,这些现象虽然不能说是公安队伍的主流,但影响极坏,玷污了警察队伍的形象,损毁了公安部门的声誉,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这些年来到底有多少警察沦为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中国政府从未系统地公布过这类数据,只在列举其“打黑”或者“廉政”成就时,偶而透露一些数据。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5,526起,涉及民警7,716名。而来自公安部的另一组数据则称,自1997年公安部推行警务督察机制至2006年,全国共有10,034名违纪民警被停止执行职务,5,856名民警被关禁闭,其中许多人均与黑社会组织有关系。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04年1月公布的资料,4年来,检察机关查办了557名黑恶势力的“保护伞”。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7614人,起诉10118人,查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54件62人。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