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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讯(询)问笔录中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笔录是广义司法文书中的一种,属于叙述类文书,是执法者行使职权、办理案件的重要工具,也是我们办案中用得最普遍、最直观的证据,能直接反映全案的过程,在证据体系占据重要地位。《讯问笔录》是指公安机关和其他刑事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他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向案件中的证人和被害人调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时制作的文字记录。这些都反映了案件侦办的全过程,为侦查人员分析案情,制定审讯策略,开展侦查取证工作提供了直接的依据。因此公安民警在制作讯(询)问笔录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精力,但是如果在记录的过程中不注意合法性规范性,则可能导致笔录无效,付出的努力可能付诸东流,严重的还可能导致执法过错结成苦果。规范笔录的制作,这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制作《讯(询)问笔录》过程中的几点禁忌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禁忌一:笔录开头不依法表明身份、告知义务
病例:民警开门见山地问:“你把你涉嫌犯罪的事讲一遍。”然后犯罪嫌疑人将事情经过讲一遍。
问题分析:民警未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并告知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程序不到位。
正确做法(供参考):问:我们是××公安局××支队(分局)的警察(出示警官证),今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xx条的规定对你进行讯问,你有…权利…义务。
禁忌二:表明身份不到位
病例:我们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现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xx条的传唤你……
问题分析:表明不到位,是哪里的公安机关没到位、工作人员不等于警察、未将出示证件情况记录在案。
正确做法:(同上一点的正确做法)
禁忌三:先入为主,先作结论、然后让别人按这个结论陈述
病例:问:请你将前日张三向李四行骗的经过讲一遍。
问题分析:证人还没有开始讲述,办案人就己经对案情作了“张三向李四行骗”的定论,先入为主。
正确做法(供参考):问:“李四的公司最近损失了一笔大额资金的情况,你是否知道?”或:“昨日有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xx公司被人诈骗的事情,你是否清楚?”(无论何种问话,一定要用一句无可争议的话切入话题,不得使用可能有争议的话切入话题)
禁忌四:引供、逼供
病例:问:“张三证明是你于2005年10月1日18时许,骗取了XX公司的XX万元人民币,你怎么不承认?你必须老实讲清楚!”
“经过我们调查,你确实骗了XX公司的XX万元人民币,你必须讲清楚,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否则加重对你的处罚!”
问题分析:把这些话记进笔录,反过来成了引供、逼供的证据。
正确做法:民警在讯问过程中的确需要给当事人加压力促其交待,如何审开,大家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是在记录时必须使用标准规范用语。笔录的问话中,应当泛泛地告知其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可以在笔录记录中细细追问当时其在做什么事、有什么能证明,通过追问细节把其虚假性显现出来,迫其主动交待违法事实;即便遇到顽固不化、拒不交待违法事实的人员,有了这些问话、辅以调查核实其真假,也足以让审核者、审判者明白其是虚假陈述、在鉴别证明力大小时按照自由心证的方法排斥其虚假陈述,从而支持办案者的观点。
禁忌五:答话生硬,答话“专业化”
病例:同上。
问题分析:“晚18时许”这些话是公安民警执法的专业术语,一般来说在当事人嘴里不大可能说出,如果要说也不可能这样“术语”连篇。这样的笔录,虽然答话精确度提高了,但是最宝贵的真实性却减少了,得不偿失。
正确做法:按照当事人陈述的口气记录,如“晚上6点钟左右”。
禁忌六:重点事项记载漏记载
病例:笔录中侦查人员问:你有权要求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咨询…”犯罪嫌疑人答:“我想聘请律师”,侦查员问:“你为什么事情被刑事拘留?”
问题分析:我们要求记录时,要将所有的问话与回答都要如实记录,而病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就没有下文了,侦查员就改问其他事项了。这样无法从笔录中看出公安机关能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权利。
正确做法:侦查员应继续问犯罪嫌疑人将聘请哪位律师,或委托哪位家庭成员为其聘请律师,并将问答情况如实记载。
禁忌七:讯问地点不明
病例:侦查员通过刑事传唤的方式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本市内的地点进行讯问,在讯问笔录上记载的讯问地点为“中华路10号”或为“阳光公司”。
问题分析:侦查员如此记载很不明确,全国各地有多个城市有中华路这个地名,也有多个含有“阳光”字样的公司。这样以来不但看不出是哪个城市的地名,更有异地传唤的嫌疑。
正确做法:写明具体地点或单位全程,如:XX市XX区XX路XX号,或XX市XX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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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笔录制作质量

笔录的制作是我们基层民警办案时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同时笔录在证据材料中占很大的比重,笔录质量直接影响办案质量,也体现了民警的执法水平,因此,要提高执法水平必须注重笔录质量的提高。
在笔录制作中,一般容易出现四方面问题:一是叙述要素残缺不全。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结果六要素不全,导致对违法行为的叙述不完整,不清楚;二是记叙简略,描述粗糙。物品的特征不明,颜色、数量、型号、新旧程度不确;人的体貌特征不明,人的高矮胖瘦、脸型、发型、衣着等不明;动作的先后顺序、过程、步骤不明;场所的方位、特征、朝向不明;三是对关系到案件定性、量罚的关键问题记录不全。因为办案经验不足,有些该问的没问,有的问了却没记录;四是笔录的目的性不强。无的放矢,无针对性。制作笔录无提纲,想到哪里问到哪里记到哪里;五是笔录的逻辑性不强。问题与问题之间缺乏内在联系,缺乏连贯性。
我通过向老同志及业务熟练的同志学习,同时查找资料,看书学习,初步总结出一些提高笔录制作质量的方法,与大家共勉。
一,一定要先了解案情,对案件的关键环节作出判断,争取在做笔录前十分有限的时间里多了解案情,同时抓住时机收集提取固定其它证据。如果是该案的第一份笔录,要向接警的民警了解情况,如了解到此案有目击证人、物证、书证则务必注意首先采取措施保证证人,物证,书证不流失。
    二,一定先列提纲,对本次笔录要问的内容、要调查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可以增强笔录的目的性、条理性和逻辑性。“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是防止遗漏,提高工作效率质量的秘诀。
   三,一定遵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制作笔录。依《治安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第一次询问应在八小时之内,申请延长的在二十四小时内要进行第二次询问。
    四,有关证人、物证、书证的记录要尽可能详细。关系到能否找到证人,能否收集到相关物证、书证,关系到这些人证、物证、书证的证明效力,关系到各种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关系到全案证据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五,有关违法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的记录要尽可 能详细。涉及的人、事、物,都应当询问清楚。这样才有利于对其进行处罚有充足的证据。
六,对民警在记录中有涂改或被询问人有疑议的地方要让被询问人按手印。对被询问人不识字的一定要向其宣读,并在笔录上注明,同时让被询问人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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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要素

笔录是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对有关行为和结果予以记录和加以固定的材料,属证据材料。它既是侦查员侦查思路和侦查能力的具体体现,也是案件证据体系的重要内容。笔录做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案件的侦办质量和结果。笔者结合办案实践,就如何做好笔录,谈一些体会。
一、做好笔录的重要性
1、任何案件从接受案件、立案到侦查、批捕、起诉、判决都伴随着案卷的形成、移交、封存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围绕案件所发生的一切活动都以形成案卷材料并且也必须以形成案卷材料为基本目的。因此,案件的全部侦查活动都应该在侦查案卷中得到客观、真实的反映。侦查案卷体现出了侦查活动所消耗的全部有效体力、脑力及其效率,任何不能够形成案卷材料的体力和脑力支出都是无效支出。
2、笔录是侦查案卷材料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用语言形式对涉案人员有关动机、行为目的及其结果的表述和记录,是侦查员进行调查、询问和讯问的记录,是全部物化证据的精神呈现方式。没有笔录,全部物化证据、鉴定就是零碎的和无意义的死物。因此,笔录是侦查员智慧最集中的体现方式,是整个侦查活动案卷材料化的最集中体现方式。
二、做好笔录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做好笔录除了符合一般侦查员所知道的基本要求外,还应该注意在这些方面下功夫:
1、笔录的清晰性和有效性:案卷厚不等于案件侦查质量好,不等于里面全部的笔录都有用,不等于每一份笔录都能被批捕、起诉、审判、辩护者认为适用,不等于都能够被读懂。因此,清晰性和有效性是好的笔录所应该达到的标准。所谓的清晰性,一是笔录的字迹要清晰,电脑打印的笔录不存在这个问题,主要是针对手工书写的笔录而言,字迹要工整,尤其关键内容字迹工整,不能有错别字,否则,就影响证明力;二是每一份笔录上都要体现基本的五要素,即,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不论是询问证人还是讯问犯罪嫌疑人,这样,才能从笔录上一目了然地看清一个犯罪行为的发生全过程。所谓有效性,就是笔录要有证明力,即其内容要有证据的效果,笔录内容不在于长短,一定要有起到证据的内容。即通常所讲的,有用的话尽量多记或记全,无用的话尽量少记或不记。如在侦办刘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中,在笔录上详细地记录了她伪造出租汽车营运证,并用此假证诈骗银行贷款的犯罪全过程,笔录非常清晰和有效,她即使翻供都很困难。经常会有案卷材料又厚又长,笔录内容混乱、重复,线索象一堆乱稻草,接受案卷的人要花很大的精力进行重新整理,这虽然说明了侦查员辛苦但也证明了侦查员思维的混乱,不仅会增加办案成本和补充侦查的机率,而且也会增加批捕、起诉、判决的工作量和难度。
2、犯罪诸要素的完整性:好的笔录在逻辑上必须完整地包含犯罪诸要素,即符合正常的逻辑推理和思维,这种包含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迂回的,但更多应该是以迂回的方式体现。
3、要符合被审问对象的人格个性:好的笔录答言叙述方式应该符合答言者的人格个性,应该就是他的语言,而不是另一个人的语言。不符合答言者个性的笔录,很容易让阅卷者形成非真实印象,弄不好会导致审判阶段因此起波澜。
4、要对直致判决的案件进程有预计性:大量侦查员仅仅把侦查看成侦查,不懂侦查本不是目的,不知道抓人容易放人难。一切刑事侦查,不仅仅是侦查员为了弄清犯罪事实,而且更是为了最终达到对被告人实施刑事判决。
5、要与所有相关证据建立完整联系:这种完整联系必须形成严密的逻辑链和圈。不仅仅是链,从一个证据到另一个证据;而且也必须是圈,所有的证据形成来龙去脉非常清楚,证据就容易被采信。
6、要对翻供和伪证作出预计措施:大多数侦查员对翻供和伪证带有情绪态度,而不是把它们看成正常现象和必然要发生的,任何犯罪分子都不会束手就擒,因此,不能以冷静、严肃的态度从一开始就作出预计措施,笔录总是缺乏不可动摇的根基,经不起另类思维的质疑、纠缠。如在侦办马某等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案中,由于事先针对马某等几个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征和相关证人的个性特征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很好地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让他们对侦查人员产生充分的信任感,对他们可能出现的翻供和伪证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这样,就大大地降低了出现翻供和伪证的概率,即使出现翻供和伪证,也能沉着应对,一一击破,马某等人从刑拘到逮捕直至被移送起诉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没有出现任何翻供和伪证的情况。                          
三、如何通过笔录证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侦查工作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是证据的发现、采集、形成。证据是对某种动机、行为、目的和结果进行证明的书证、物证、人证体系。虽然证据是证明此或彼,但证据本身也是必须要被证明的。不能被证明为真实、客观的证据不能成为证据,或起码可以被看作是没有足够证明力的证据。在这一点上,我们侦查员在实践中经常会犯不严密的错误,只是沉浸在获得证据的喜悦中,而忽视证据真实、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完善工作。比如,在中国由于证人被要求出庭的比率非常低,因此,就掩盖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即大量证人是无法被证明的。侦查员找到一个证人,做过笔录后,该证人就“飞”了,找不到了。如果律师对该证人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将发生非常尴尬的情况,因为,书面材料没有足够充分的要素证明该证人是真实的。证人“飞”掉是正常的现象,很多证人只能被寻找到或合作一次,侦查员应该在这一次合作时完成对他的真实性证明。在书面材料没有足够充分的要素证明证人是真实的情况下,当律师对该证人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侦查员或公诉人等等将不得不在重新寻找该证人问题上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因为根本找不到人而导致整个诉讼失败。再比如刑讯逼供,虽然取到了口供,但当刑讯逼供被证实,口供就会被证明为无效。
因此,我们侦查员要从一开始就要考虑到批捕、起诉、判决、辩护的实施,做的每一份笔录都要会放眼到案件处理的每一个后续进程中,在笔录中准确反映证据来源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笔者认为,做好笔录与文化程度没有绝对关系,甚至跟法学专业理论知识水准也没有直接关系,法学教授不一定做得好笔录,初中毕业生不一定做不好笔录。作为每个侦查员一定要理论联系实际,针对不同的案件,多实践,多思考,牢牢把握好办案的每一个重要环节,做好每一份笔录,为完善证据,顺利办结案件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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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财、物流动加剧,×治安形势越来越严峻复杂,×公安机关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日益艰巨繁重。要完成日益艰巨繁重的任务,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关键是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依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后盾,确保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 新时期合格的刑侦队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形象、素质和管理,是形成一支队伍的必要条件。形象是队伍个体综合素质的集中和外在表现,素质是队伍整体形象的内涵与本质,而管理作为一种保障机制,保证队伍的优良素质持续、稳定地发展并充分反映为良好的整体形象,三者为依,辩证统一。其中个体素质作为队伍形成的基石,是三者中最为关键的因素。
1、政治坚定。要求我们刑警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大局意识,在关键时机、关键问题、关键事件上,要把握正确方向,着眼于大局;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维持社会治安稳定服务。
2、业务精湛。要求我们刑警知识面要广,在熟练掌握有关刑侦工作业务知识技能的同时,还必须熟悉与刑侦专业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其它业务基础知识,掌握更为先进的现代科技手段为侦查所用,不断地在各种复杂情况下提高侦查技能和应变能力,做到能侦会审,办案合法规范。
    3、执法严格。要求我们刑警在办案过程中的受理、立案、破案和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按法律规定履行职责,该立案的立案,该查处的查处,该打击的打击,杜绝执法犯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刑讯逼供。
    4、作风过硬。体现在工作作风上,要求我们刑侦员在工作中敢于吃苦、勇重担、反应迅速、攻坚。体现在纪律作风上,要求我们刑警除严守政治纪律外,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令行禁止,遵章守规,公正执法,廉洁文明。
    5、体魄强健。要求我们刑侦员不但要有过人的智慧,还必须拥有健康的体魄,只有拥有了健康的体魄,才能掌握实弹击、擒拿格斗、车辆驾驶等特殊技能。在对敌斗争中形成智力和体力的双重优势,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压力和更为严酷的工作环境。
二、当前大队队伍的现状。
××大队至今成立已有×年,现有民警×名,其中党员×名,共青团员 ×名,从年龄结构来看,×岁以下×名,×岁至×岁的×名,×岁以上×名,队伍的平均年龄×岁。从文化程度上看:本科×名,大专×名;从刑侦员等级评定情况看:二级刑侦员×名,三级刑侦员×名,四级刑侦员×名,见习刑侦员×名;从级别上看:正科级刑侦员×名,副科级刑侦员×名,警长级的刑侦员×名;截止目前为止,已结婚成家有×人(其中有子女×人),未成家的×人。家住×的10人,××的9人。
通过以上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大队不论是年龄结构还是文化程度都是有较大优势的,而且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前几任大队领导的带领下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战绩,多次荣获集体的记功嘉奖,被评为××××,特别是今年又被评为××××,这都证明我们有一支过硬的队伍。但通过近半年的工作,发现队伍中仍然潜伏着一些问题和不良倾向,较大程度的影响了队伍整体战斗力,值得我们注意和思考,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同志趋利思想较为突出,缺乏对待遇、级别、荣誉的正确认识,抱着主要表现在对待工作时认为"有利可图"事情多是积极主动,而当某项工作没有既得利益(不能加分、不能立功授奖等)时则能躲就躲、能推就推。这类同志多缺乏协作精神,凡事只看眼前、只看片面,往往会用自己的长处去和别人的短处相比,对其他同志比自己突出的地方视而不见,每到评先、授奖或提级时看到其他同志荣获这样那样的荣誉心理就会失衡,认为平时自己干了那么多工作连个先进都得不到,反而感觉平时比自己干得少得人却又是立功又是授奖的,认为不公平,从而产生对集体的不信任感。但同时他们又有较高的工作热情,有想干好工作的愿望,只是对工作的"价值"缺乏理性的认识。
2、有的同志较之以往思想有所松懈,工作热情不高、干劲不足。绝大部分民警在主观上都是积极要求上进的,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工作得到、入党、提级等政治待遇。但真正解决这些问题的并不多,近几年公安局加大了这方面的倾斜才有所改进。还有的同志工作多年,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入党、提级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感觉工作也没什么干劲,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工作主动性较差,工作滑坡现象较为严重。他们工作时间长、工作经验丰富、有较好的社会基础,缺乏的就是工作热情。
3、有的同志家庭负担或恋家情绪较重。大队的民警大部分都已先后成家,家庭负担增加。一些从事刑侦工作几年的民警,都到了结婚期,一旦结婚生儿育女后,家庭、父母、妻子、子女必定会对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休息时间队里有事,需要加班加点干工作时,总会提出这样和那样的理由请假等。同时民警不是生活在真空状态中的,个人和家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目前我队民警家属下岗或无工作的就有4人;自己或家人生病造成家庭负担过大的有2人;还有的民警子女正值高考等人生关键时刻。造成民警平时思想负担加重,分散较大精力。
4、还有的同志认为刑侦工作难处多、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难、强度大,理解少,感到身体和心理的压力都很大,而在经济、政治待遇上确不如别人,造成了心理上的不平衡,致使工作带有情绪。这类同志对社会、单位变革适应性较弱或自身业务、身体等各方面素质难以适应当前繁重的工作,当他们在通过工作所获不能达到其所期望时,容易产生沮丧、烦躁情绪,从而降低工作积极性。
三、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
一、来自社会的因素。
民警思想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冲击,影响比较大,由于工作原因,他们经常要和社会上各阶层,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接触社会面广,了解社会的阴暗面多,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原有的稳定、保障、平均等心理依靠消失了,逐渐对未来、事业、前途、命运的认识发生了分歧和变异,有些人处于对时代的迷惘和不适之中。
二、来自生活的压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民警都是家里的主心骨,要承担的家庭责任重,赡养父母、照顾妻子、孩子的学习、家庭的开销、住房、生病住院等等问题总会困扰他们。而同时他们的工作特性又决定他们很难承担更多的家庭义务,教育子女、赡养父母等许多事情都落在家里其他成员身上。而目前他们的工资收入总体还是偏低,和他们所付出的、牺牲的无法形成正比。再加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及他们的同学、朋友中有的收入高、工作轻松的客观事实,就容易产生盲目的攀比心理,总认为自己"吃亏",产生"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消极情绪。由于经济、物质上导致的失落感,使主人翁意识淡化甚至丧失,因而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来自工作的压力。
随着社会法治化建设的步伐,国家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客观进程,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监督愈发严格、执法质量要求愈来愈高,可民警的素质、技能跟不上,大部分同志也认识到要加强学习,提高技能,但当前各项工作千头万绪,日常工作繁重,想要充电以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却总觉得难以抽出时间,难得有点休息的时间总要陪陪家人或处理些个人的事情,很少有用到学习上来的,周而复始就容易产生恶性循环,使他们感到无所适从。同时,随着工作标准的提高,工作中出现差错的几率增大,出现差错就有被处理,也给民警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于是有的民警就有了"做的多错的多,做的少错的少,不做不错"的错误思想,出现了遇事尽量躲,能少做就少做的现象。
更有因诸多因素的交叠,造成民警心理承受能力不强,不善于自我调节,稍遇挫折、坎坷容易产生心理失衡,难以对当今公安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以及繁重任务认同,但这些又无可回避,久而久之就逐渐形成了烦躁、焦虑、易怒、沮丧、马虎的心理状态,表现在工作中就难免出现方法简单、态度生硬、得过且过等问题。
三、 加强刑侦队伍素质建设的几点建议。
我们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是许多方面的不同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提高队伍素质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必须长期地不懈地通过多种有效办法来逐步实现。当前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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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

(一)把思想政治工作同民警利益相结合。
邓*平同志曾讲过:“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精神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这明确的阐述了要用辨证的关系来看待人们(民警)中所存在的“趋利”现象,而且这种现象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只会越来越强化。既然坦然承认个人物质利益的存在,那么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如果游离其外,政治思想工作将苍白无力。
但同时我们应该注意一个界限,那就是物质与奉献的关系,能否把对社会的奉献作为向社会索取的资本和条件,肯定不可以,无法平衡。对于民警来说,有太多事情不能也无法计算该如何使他们付出与获得相当,这里讲得是我们都要力所能及地不断改善民警的经济、政治、福利等各方面待遇,其目的主要是使他们能感觉到只要付出了就能得到认可与回报(回报的多少并非决定因素),从而有干好工作的积极性。
(二)把做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解决民警实际困难相结合。
我们在开展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刑侦队是一个战斗实体,同志们在一起的时间往往比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多,要使他们有"家"的感觉,就必须实实在在的关心他们,不论他们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必须尽己所能的帮助解决,诸如:家庭困难、家属下岗、子女升学就业、政治经济待遇等等。就算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出出点子、想想办法民警也是会很感激的。这就要求我们日常要深入民警中间,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问题,耐心细致、体贴入微地疏导民警情绪,解开思想疙瘩,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年初,公安处会议上提出的成立"家政服务小组"就是一种极好的方式,通过关心民警及其家庭的点滴小事,体现出集体的凝聚力。通过这类有效载体,思想政治工作就能与帮助解决民警实际困难紧密结合,就能真正发挥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作用,就能真正激发起民警的工作热情。
(三)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提高民警素质相结合。
目前我们提出的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很大一部分着重于政治、业务、身体等方面,在心理素质方面重视不够,一定程度上造成对民警在工作、生活中所接触社会阴暗面带来的心理障碍以及自身思想认识不足所产生的迷茫、困惑、偏激等疏导不够或不及时。
1、将提高民警心理素质作为重点。人的心理素质结构大致可分为智力、情绪、意志三个部分,自古以来对全面素质的衡量偏重于智力(能力),而忽略了其它两个部分,这两部分虽然在实际工作难以体现,但其构成的"心理素质"却在无形中左右着人的思维。健康的心理素质,主要是指拥有良好心态,即积极的自我意识,明确的价值观点,得体的交流方式等等。从而敢于面对现实,挑战困难,树立远大理想,确立正确的人生坐标,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经受各种挫折和打击。因此,我认为在素质所表现的诸多方面中应该将提高民警的心理素质作为第一要素。
2、加强侦查员的素质教育和培训。
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首先是侦查员通过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校、函授等形式的专业学历学习,通过学习一方面巩固自己的基础知识,另一方面更新了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开阔了视野、拓开了思路。其次是针对问题重点培训,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找出一段时间内影响侦查破案和办案的症结,确定培训的内容、层次和受训人员范围,本着急用先学、学以致用的原则,开展灵活多变的教育培训,使一些影响日常工作的突出问题在短时间内有较大的改善和根本性解决,为深化培训打下基础。
实战技能的培训。当前,治安形势严峻复杂,犯罪嫌疑人穷凶极恶,拒捕、袭击、报复民警的案件常有发生,为确保侦查员不受或少受伤亡,对刑警的实战技能培训相当紧迫。因此,要对侦查员进行抓捕、搜身、盘查、设卡、堵截、押解等规范化战术动作训练,使每一名侦查员在实战中能熟练地作出符合法律规定、业务规范、战术要求的反应,达到规范执勤的目的。
体能素质的培训。良好的体魄是干好工作的基本保证,当前我们刑侦队伍同志的身体状况不容乐观,许多同志处于亚健康状态,更有不少同志患有各类疾病,加强同志们的体能训练是解决这类问题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同时坚持体能训练更能提高侦查员在对刑事犯罪斗争中形成体力、反应等身体素质上的优势,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压力和更为严酷的斗争环境。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其涉及心理学、管理学甚至医学等方方面面,这里我只是结合自己所接触的事物、现象谈谈感受,还有很多不到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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