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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上网聊天早晚会聊出事吗?”

关于“上网聊天早晚会聊出事吗?”应当说:这是很有特色的问题,这和提出这类问题的网民的思维方式和心态有着直接的关系,即:某些人一见到“聊天”字样,就想入非非,就产生心理过敏,听到或感受到因“聊天”而“出事”,进而将“聊天”抹上灰暗的色彩。也有的网民甚至于将“网聊”概念化为“网恋”话题,好像是为了“网恋”而聊,或者偏执地认为“网恋”是“网聊”必然结果。即使是因“网聊”而“网恋”,就都错了吗?有一对年轻夫妇,就是因网聊相识相知相恋而结合的,他们得益于网恋,并建立了婚恋交友网站,受到网络好评。有人认为网络是一场虚拟游戏:可以使懦夫装扮成英雄;可以使奇貌不扬者装扮成靓妹或帅哥;还可以使没当过官的人过足官隐,或者使“色大胆小”的人摇身一变为尖爪利齿的色狼......;其实,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各色人等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内心世界曝光呢,呵呵......
关于“出事”与否,大抵不以人们主观意志决定。可以说每个人都有出事的可能,并不局限于网络或社会,例如:吃饭有噎着的可能;走路有跌跤的可能;当官有贪污的可能;结婚了还有离婚的可能;做件好事有被误会的可能;男女见面有蹦发火花的可能;富翁一夜赤贫或穷人一夜暴富......,只要地球在转,一切皆有可能。当然,可能并不意味着都会转化为现实。不能“因噎废食”,这道理容易弄懂,避免思维步入以偏概全的误区,却非易事......
现实社会有正人君子也有流氓无赖,网络亦然;现实社会存在有益的话题也存在很无聊的话题,网络亦然;既不能因为现实遇到流氓无赖而否定社会,亦不能因为在网络出点啥事进而归罪于网络......
人们对待任何事物的理解或联想是个人的事,完全用不着去强行一致,也不必将个人观点强加于人,例如:不同的人看人体艺术作品,有的人在欣赏人体美,有的人联想到性......能说谁更高尚吗?
对于大多数网民而言,上网乃是一种休闲方式,网络休闲的方式多种多样,上得网来尽可以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方式消遣一番。至于那些满脑子想在网上猎取“网恋”目标,自找“受伤”的网民,那也只是你个人的行为,只要你不促犯法律,别人管不得你,即使“受伤”也怨你自己,因为“网恋”毕竟不是“网聊”的全部话题,为啥你却选择了“网恋”并乐此不疲?!
“上网聊天早晚会聊出事吗?”也会也不会,有出事可能,并不等于兑现出事,而且事有好坏之分,即:聊出情挚,这算好事;聊出烦恼,惹事生非,这就算不得好事了。
“上网聊天早晚会聊出事吗?”若认为会聊出坏事者,那就请远离“上网聊天”吧,或者等具备了“聊友”素质之后再聊不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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