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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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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顺治帝整顿后宫女人的时候,也没有忘记整顿后宫里的太监。虽然说太监只是服侍和保卫他及后妃的家奴,但他们毕竟是一群长年在自己身边、在后妃身边的人,因此,整顿他们的工作非常重要,甚至关系到自己的人身安全。鉴于明朝太监把持朝政,已经威胁到了帝后人身安全的事实,所以,如何管理好这群贴身奴才,让他们服服帖帖地为自己服务,还不能干预朝政,也就摆到了顺治帝的面前。
顺治十年(1653),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和摸索,顺治帝颁布上谕,对太监作出了六条严厉的规定:
其一,非经差遣,不许擅出皇城;
其二,职司之外,不许干涉一事;
其三,不许招引外人;
其四,不许交接外官;
其五,不许使弟侄亲戚暗相交接;
其六,不许假借弟侄之名置买田产,把持官府,扰害民人。
虽然顺治帝明确作出了这些规定,告诫后人和太监,什么样的事情太监不能做,但是,顺治帝还是不放心,于是,两年后的顺治十二年(1655)六月二十八日,顺治帝再次发布一道上谕,严禁太监干涉朝政,并将这道上谕写在一块铁牌上,立于交泰殿门前。这块高1.34米、宽0.70米的铁牌上是这样写的:
皇帝敕曰:中官之设,虽自古不废,然任使失宜,遂贻祸乱。近如明朝王振、汪直、曹吉祥、刘瑾、魏忠贤等,专擅威权,干预朝政;开厂缉事,枉杀无辜;甚至谋为不轨,陷害忠良,煽引党类,称功诵德。以至国事日非,覆败相寻,足为鉴戒。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职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接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牌,世世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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