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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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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公交、公交为民不应只挂少在嘴上
公交车头路牌缺少行驶方向标志,对外地人和聋哑残疾人来说,选择乘车方向很不方便。
而公交车毕竟有个“公”字,乘客的困难怎么竟然视而不见呢?有关部门给出的理由“翻译”过来就是,“没坐错车的了,我们公交得少争多少钱啊!”
外地乘客往返的爬天桥到路边的站牌上核对方向,一不小心反方向上了车,返乘又买一次票,还“傻傻的怪自己傻”呢!大概是老百姓不会给外地去提意见,回到自己家又坐不错车。“民不举,官不究”这就是说得出口的理由,人说浑水摸鱼,人家这是堂堂大马路也敢蒙混过关!
公共交通是一项吃财政补贴的公益事业,公交企业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由不得自打算盘,行车方向标志不是可有可无,它事关民生,所以各地都在实行公交优先,可是谁也没把“公交优先”理解为“争钱优先”啊!
“公交优先”说到底不是公共交通营运企业优先、利润优先,也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公共交通工具路权优先,而是群众利益优先,公益性优先。
公交作为公益性行业,就应该以人民利益为重。现有体制下的差异性与公交公司的不平衡性,出现了一些问题,公交企业心理不平衡,于是导致一些“民不举,官不究”,闷头闷脑“闷”着上路。
或许,在体制上,我们的公交公益性还需要来一次“大修”。公交行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为百姓服务永远是第一位的。公交车关系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增加几十元即可完善电子路牌的功能,“在电子时代的今天,公交车实时行驶方向应该明确,能够明确,而不去明确。”必然是一个城市的丑闻。
当然,有些时候我们也这样想,公交公司在公益性和逐利性的夹缝中行驶,左手便民,右手赔钱,在两难中上的路,遇到了一些“前进”中的问题,这些问题大致可以上报政府逐步解决,但有一点,无论如何不该瞪着眼的装糊涂,看“利字摆中间”,早晚会“肇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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