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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2-10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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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2008年1月4日早晨7时到1月出日零时许,熊振从先后杀死情人朱德清及其帮工共8人,其中包括朱德清孙子。手段之残忍,影响之恶劣为近年来之罕见。
案发后,熊振林外逃。公安部发布2009年第三号A级通缉令,全国通缉。
1月11日上午,武汉警方在发展大道156号旁的一个露天废品站附近,将潜逃回湖北的熊振林抓获。
2月9日在随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了熊振林特大杀人案,合议庭11时45分当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依法审查查明熊振林的杀人动机缘于其情人的“绝情”! 2007年下半年与朱德清(女,丧夫,殁年43岁)相好,2008年9月与妻子离婚。后欲与朱德清结婚、与刘季华复婚均不能遂愿,熊振林对生活失去信心,并产生报复社会念头。
熊振林残无人道的行为自然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其余七人也很无辜,可其情人朱德清也有欠妥的地方。既然你已经跟人家好上了,又害得人家离了婚,你又吊着人家不结婚。最终激怒情人,导致了如此惨剧。
当下一些人总是喜欢赶时髦,什么“家里红旗不例,外面彩旗飘飘”,“吃着饭里的,占着锅里的”,一些人将婚姻当成了儿戏,说结就结,说离就离。一些玩弄感情的高手更是将感情当成儿戏,今天和张三相好,明天和李四同居。还有一些人却把谈恋爱找对象当成了捞钱的资本。
情人节快要到了,一些人又开始蠢蠢欲动,大过年的,不好好和家人团聚,却以各种理由与情人幽会,但愿熊振林案能给这些人以启迪,火玩的多了也有自焚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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