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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9-9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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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业绩连续两年严重滑坡,企业经济效益一塌糊涂,历史坏帐缠身,常年官司、纠纷不断,这样的上市公司企业却还在一个劲地为人家提供担保,你说,这是哪门子的套路?
可以坚决肯定,这样的企业在破罐子破摔,这样的企业已经在继续朝着不可救药的地步发展。可以这样说,这种对股东,对集体极不负责的企业迟早要完蛋。按理讲,银行信贷部门不可继续为其提供金融担保业务,怪就怪在相关部门照批不误。这个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不能不引起怀疑。
也许有人会讲,这样的企业毕竟是少数,那这个结论下得未免过早。
08年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表中,出现这种状况的企业不少。
根据上周证监会发布《新的《股票上市规则》第十条规则意见看,有关遏制上市公司违规占用和担保行为仍然不痛不痒。仅有一句“新规则对存在资金占用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公司予以特别警示和交易限制”。而对经济上的制裁或行政、法规类的约束制止几乎没有,这不能不说是个监管空白。
随着股改全流通时间的到来,我越来越怀疑一些烂摊子企业,会干脆把解禁股全部一抛了之,然后或申请破产,或听之任之,这些大小非减持获得的资金,对任何一家上市公司来讲,无疑是笔巨大的财富!特别是一家烂摊子企业突然能够获得几千万元,甚至是上亿的收入,对它们来讲,做梦都会狂笑,这些资金可以安置企业员工;可以另起炉灶又搞一个新上市公司再圈它一把钱……,你说这不是一个大问题吗,特别是对那些烂泥巴糊不上墙的企业。
比如,前不久“立立电子”就暴出与浙江海纳(000925)的历史渊源和资产纠葛,涉嫌“二次上市”。
对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而言,在全流通即将陆续到来的时候,更应该对这些企业加倍小心,万万不要有赌博式的心态去买进这些股票,当心血本无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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