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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7-2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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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爱
从报刊上看到一则故事:刑警小刘傍晚陪怀孕的妻散步,在僻静巷口见一妇女正遭两名男子抢劫。在妻子愣神的刹那,小刘飞奔过去,凭着擒拿功夫将其中一名歹徒制伏。这时,紧跟着跑过来的妻子突然被另一歹徒掐住脖子。小刘急红了眼,厉声断喝:警告你,我是警察,马上把她放开!歹徒被震慑,仓皇逃窜。小刘的妻子连惊带吓住了好几天医院。
事后小刘对妻子说:我身为警察,面对这样的事如果不管,我良心过不去,会后悔一辈子。妻子说:离那么远,你又没穿警服,谁知道你是警察?小刘说:我自己知道,你知道,不穿警服我也是警察。妻子哭着问:要是孩子流产了,要是我被掐死了,你不后悔吗?小刘抚摸着妻子苍白的脸,流下了眼泪……
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极深。危急时刻小刘的挺身而出让歹徒胆战,那一声断犹如喝退百万曹军的猛张飞,凸现出了人民警察在罪恶面前的凛然正气和职业责任感,令人敬佩,更引人思索!
一方面,警察也是普普通通的人,有血有肉,要正常生活,和常人一样有委屈、有泪水;一方面,警察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职业的要求使警察不能完全等同于普通人,身为社会治安的维护者和人民群众的卫士,警察展示出来的往往是刚强、威武,至于委屈、泪水,似乎只能暗自默默承受,不像常人一样容易被理解或认可。从事了警察这一职业,或主动、或被动,内心都自觉不自觉地用一条无形而又执著的标准衡量着自己的言行,正因为这样,使得警察的爱超脱了狭隘,显得博大。这种博大的爱,有时超越了爱情、超越了亲情。然而,人们也应当理解,警察与常人一样深爱自己的妻儿、自己的父母,与常人一样热爱生命、眷恋安宁和幸福,假如警察勇斗犯罪嫌疑人、抢险救灾不幸“壮烈”,家人和亲朋的悲痛是一样的刻骨铭心。但是,由于肩负的神圣使命,一个富有责任感的警察,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面对种种危险,会义无返顾地勇往直前!
故事最后,小刘含泪嘱咐了妻子一句话:再遇到这种情况,你不要跑过去,要马上打110……
看到这里,我不禁热泪盈眶。
(注:曾署实名刊登于2005年11月10日《人民公安报》第8版“生活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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