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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0-28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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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被杀,为何警察能神速破案!10月20日早上发生在廉江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影响的廉江市政协副主席黄兆峦上班途中遇刺身亡案,经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专案组民警艰苦深入的侦查,今天已被侦破。听到这消息,当地民众无不拍手称快,死都家属当然亦得到的心理安慰。
在人们振奋之我不却含入了沉思。黄兆峦被刺案能如此迅速告破,我想关键是两个原因:首先,名人效力。黄兆峦是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的人物,头顶无数的光环,尤其在教育界。其次,媒体的效力。黄兆峦被害案一经发生后,立即在省内、国内多家电视台、报刊、网站报道、刊订,转载,给当地政府造成极大的舆论压力。
换位思考,假如被害的不是市政协副主席、重点中学的校长,而是一名普通老百姓,破案能否如此迅速还有待商榷。据可靠消息,廉江近几年发生多起命案,受害者普通民众居多,当地警方也出了警,但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成了无头悬案。扩展到全国去,如此现象亦是普遍存在。当然,不能破的不排除案件的复杂、侦破的难度,警力不足,经费困难等因素。但众所周知,大凡重大案件,如抢劫银行案,名人被害案,集体被害案,几乎都是破了的。由此可见,能否破案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
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样是人,但由于身份地位的不同,却出现冰火两重天的局面,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从中可窥探出目前中国法律的天平,只向少数人倾斜,向有脸面的人倾斜,向权贵倾斜,处于社会底层的普通百姓的生命财产,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没有真正享受到法律的权益。身份不同,地位不平等,但上天赋予人的生命权却是平等的,俗话说人命关天,就是这个道理。传说中的包拯,狄仁杰办案,能做到官民一视同仁,就是心中有一杆平等的称。在以人为本的今天,更要重视人的生命权,不能因身份地位的不同,从而亵渎法律的公正严明,任由罪犯逍遥法外。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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