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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3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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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邻里纠纷将其一家四口灭门(组图)
2008年11月13日14:32 半岛都市报
被告人刘新友(左二)指认作案现场。
刘新友作案时使用的木棍。
案发现场一片狼藉。
警方在作案现场堪察。 图片均为警方视频截图
因邻里纠纷,家住平度田庄镇西潘家埠村的刘新友守候在邻居刘某某家的玉米地里,用木棍将其一家四口杀害。11月11日,市中院在法院18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新友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件宣判后,刘新友对法院的判决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但是并没有悔罪的表现。记者采访了解到,该案发生后,公安机关12小时内就将刘新友抓获归案。10月24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刘新友提起公诉。该案从发案到判决仅用了27天,是近年来本市恶性案件处理最快的一起。
案发 闹纠纷棍杀一家四口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10月16日早上7时许,平度田庄镇西潘家埠村的刘某某带着妻子、母亲和5岁的女儿一起到玉米地里收玉米,一家四口被人用木棍杀死。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将目标锁定在和刘某某一家有积怨的邻居刘新友身上。当晚,公安机关将刘新友抓捕归案,刘新友也很快供认了自己和刘某某因修房子发生纠纷而预谋杀人的事实。
据刘新友供述,10月13日他向单位请假后,从10月14日到16日,他准备了矿泉水和火腿肠,多次潜伏在刘某某家还没有收完的玉米地里等候。16日早上,他终于抓住了机会,将刘某某一家四口杀害。在杀人后,刘新友还回家将木棍和衣服藏好,到学校给儿子送了吃的,随后又买了一包玉溪烟到单位给同事分了分。
审理 40余人庭审现场旁听
刘新友到案后,很快被公安机关移送到青岛市人民检察院。10月24日,公诉机关对其提起公诉。11月11日上午,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大杀人案,在庭审现场旁听的有刘某某的亲友及邻居共计40余人。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表示,刘新友杀死一家四口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很坏,而他至今也没有悔罪表现,请求法院对其进行严惩。刘新友的指定辩护律师郑律师在法庭上表示,刘新友杀人是由多方面因素引起的,被害人刘某某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刘某某作为邻居不能对刘新友进入他家院子以便修房的合理要求提供方便。另外,辩护人认为刘新友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希望法庭给予从轻处罚。
判决 情节恶劣被告获死刑
市中院经过一个上午的审理后,当庭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新友因邻里纠纷而预谋杀害被害人一家四口,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新友犯故意杀人罪成立。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新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听到判决后,刘新友表示服判,并当庭表示不上诉,但依然表示自己并不悔罪。据市中院法官介绍,该案从案发到宣判仅用了27天,是近年来本市恶性案件处理最快的一起。
被告辩解 “我被逼得过不下去了”
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和举证,被告人刘新友都表示没有异议。但当被问到他为什么杀人时,刘新友表现得非常激动:“我被逼得过不下去了。”
>>>被告 “不让我过你也别想过”
刘新友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称,“家里的房子漏雨已经没法住了,他死活不让我修房子。”刘新友说,他和刘某某一直有积怨,自从一次因为修房子发生纠纷以后,双方的矛盾始终没法解决,而刘某某平时也经常欺负他。刘新友觉得,房子没法住了,刘某某还死活不让他修,简直是把他往死路上逼,就产生了“不让我过,你也别想过”的想法。
>>>探访 两家积怨已久上过法庭
11月12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刘新友和刘某某的积怨是从2003年开始的。两家人是邻居,2003年,刘某某将刘新友家后面那家的院子买了下来,之后刘新友想进院子修房子遭到了刘某某的反对,从此两家结下了“梁子”。2006年,刘新友没有经过刘某某同意,来到自家房子后面刘某某买下的院子准备修房子,刘某某和妻子赶来,双方发生了争执并厮打起来。在厮打中,刘新友被刘某某持刀捅伤,后经司法鉴定为重伤。经平度市人民法院调解,刘某某赔偿了刘新友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2006年12月9日,平度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案件处理完毕后,刘某某仍不同意刘新友进入其院内维修房屋。后虽经村委、乡镇相关部门多次调解,纠纷仍未化解,且双方积怨加深,刘新友便产生杀人恶念。
>>>法官 邻里纠纷要理性对待
本来只是邻里之间的小事,却因为双方不能妥善地处理而使积怨越来越深,直至引发了四人被杀、一人被判死刑的后果。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市中院近年来审理的案件中,邻里之间发生了纠纷因不能妥善处理最终酿成血案的也有不少。对此,市中院法官提醒,在发生纠纷时一定要理性对待,切莫因小事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同时,法律界人士也呼吁,相关部门也要大力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增强社会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律定纷止争、息诉求和的作用,实现全社会的综合治理,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小矛盾小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
对于如何处理邻里关系,青岛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主任赵新彦表示,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人与人之间尤其是住得比较近的邻居之间,应该多宽容、谅解,不要把一些小事闹大,在发生矛盾时应妥善处理,找到解决的途径,不要让小矛盾变成“死结”,最终酿成惨剧。
新闻回放 20分钟内残忍杀害四人
2008年11月13日14:32 半岛都市报
“我们村内刘姓一家人全部被杀死在玉米地里。”10月16日下午4时30分许,记者接到平度田庄镇西潘家埠村村民的电话称,他们村刘明寿的哥哥一家三口及其母亲全被杀死了,警方正在现场进行勘察。
记者闻讯后赶到现场看到,尸体已经被警方拉走,玉米地里一片狼藉,在倒下的玉米秸上还有很多血迹。刘明寿告诉记者,他是死者的弟弟,他母亲和哥哥一家人住在一起。事发当天下午1时30分许,他和家人正在地里收玉米,突然邻居跑来说他的哥哥一家三口和他的母亲都被人杀死了。刘明寿立即跑到村头的玉米地里,发现他哥哥躺在地上,被一堆玉米秸盖着,嫂子、母亲和只有5岁的侄女也都横七竖八地躺在玉米地里,场面非常悲惨。
接到报案后,平度警方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前期调查和现场保护,并将案情立即上报。市公安局接报后,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专案组经初步现场勘察认定,此案是一起预谋故意杀人案件,且认为仇杀可能性极大。通过大量调查获取的重要线索以及勘察勘验民警提供的证据,终于将被害人刘某某的邻居——— 39岁的刘新友锁定为重大杀人嫌疑人,随即将其抓获。从案发到抓获嫌疑人,仅用了12个小时。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10月16日6时许,刘新友购买矿泉水和火腿肠后,携木棍潜藏于刘某某家的玉米地中守候。7时许,当刘某某及其家人来到玉米地里分头劳作时,刘新友持棍先朝刘某某妻子的头部猛击数棍,当刘某某5岁的女儿听到声音赶过来时,刘新友抓住孩子猛卡其脖子,并持棍朝孩子的头、面部猛击数棍,将其打倒在地。之后,刘新友又悄悄走到刘某某69岁的母亲身后,朝其头部猛击数棍。然后,刘新友又持棍来到田地另一端,朝正在劳作的刘某某头部猛击,将其打倒在地。致被害人刘某某以及刘某某的母亲、妻子和女儿颅脑重创当场死亡。在短短20分钟内,刘新友就残忍地将4人杀害。(本报记者 黄超)
平时他很老实没想到会杀人
———村民和同事眼中的刘新友
11月12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刘新友同村的刘先生,据刘先生介绍,刘新友平时很老实,没想到他能杀人。“当时警察到村里来把刘新友带走了,我们都没想到‘灭门血案’是他干的。”刘先生说,他们村里姓刘的很多,平时都是街坊邻居,仔细算起来可能还有亲戚关系,刘新友这个人很能干,他在一家机械厂上班,家里过得也还可以。“刘新友和刘某某的矛盾,我们多少也了解一些,刘新友很想和刘某某和解,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总是调解不了。”
刘新友在青岛某机械公司的同事张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刘新友在单位和同事一直相处得很好,为人很敦厚,就是有什么事情都闷在心里不太爱说。“10月13日下午,他请了三天的假,说是家里收玉米,谁都没想到竟然能出这样的事情。”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案发前刘新友有一个儿子已经上小学,他平时对儿子十分疼爱。就在案发当天,他将人杀害后还骑着摩托车到儿子的学校给他送去了火腿肠。刘新友被逮捕后,他的妻子和儿子因害怕也搬离了村子。由于开庭时刘新友的妻子和儿子都没有到庭,记者试图联系他们,也因种种原因没有采访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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