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申、换、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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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ぺoO童话℃風雲
时间:
2008-7-29 00:34
标题:
申、换、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知
一、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申办地点:申领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2、申领手续:由本人提供如下资料:(1)、户口簿;(2)、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经国家财政部核准,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缴纳工本费20元。
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尚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2)、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遗失后仍未补换新证的;(3)、因身份证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变更的;(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
办理换证的地点:
1、如符合上述第(1)至(3)项条件的,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
2、如属第(4)、(5)项条件的居民,可到市属十区内任一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部分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3、增城、从化市的居民应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换领手续:
由本人提供如下资料:(1)、户口簿;(2)、原居民身份证;(3)、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如属半年内第二次换领二代证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可不用重新照相)。
属有效期满换证的应在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二个月办理换证手续。
经国家财政部核准,遗失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以及属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缴纳工本费20元;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缴纳工本费40元。
三、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遗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办理补领新证手续。
办理地点:
(1)、属本市居民的,可在市属十区内任一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部分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2)、增城、从化市的居民应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补领手续:
请本人携带如下资料:(1)、户口簿;(2)、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如属半年内第二次补领二代证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可不用重新照相);(3)、《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
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身份证的,需将原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遗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补领新证的,经国家财政部核准,需缴纳工本费40元;
四、领取二代证
已办理申、换、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手续的人员,自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由本人凭户口簿、二代证收费收据、《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属换领的须交回旧身份证),到申办的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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