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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证活着”,让老人为社会失信埋单 [打印本页]

作者: 狼图腾    时间: 2008-12-27 20:45     标题: “公证活着”,让老人为社会失信埋单

事件回顾:江苏靖江一群老人在外地工作退休后回到了故乡,按照国家政策每月领取养老金,原单位为防止养老金被冒领,要求他们须不定期证明“自己还活着”,原先要求他们拍“个性”照片寄回单位,今年更是要他们到当地公证处“开证明”。(12月7日《扬子晚报》)

  在冒领退休金客观存在的情况下,退休人员在异地生活,相关部门要公证“活着”来防止冒领行为,荒唐中透着无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门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退休人员如存在异地居住情况,应及时到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退休人员居住地的社保机构对前来办理认证的退休人员,要当面核对其身份证和退休证。这一规定应该是当前最为正统的工作流程。但它却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退休人员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所作的认证的公信力问题;二是,认证环节中如何规避假冒的问题。因为仅看身份证和退休证就认证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在假证泛滥的时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如此一来,退休人员发放退休金的社保机构宁可相信公证处的证明,也不太愿意相信退休人员居住地社保机构的资格认证。

  冒领退休金是一种失信行为,与退休人员密切相关人员(多为其亲属)的一种种侥幸心理有关。我想,如果我国建立了一个完善的社会征信系统,冒领退休金不但要被追回,而且直接反映到冒领者的诚信记录上,并影响到其日后的生活,那将是一个十分有效的约束办法。在国外,对一些冒领失业金的行为法律将给予重罚,也不失为防止冒领行为的有效手段。

  只是,在目前我国尚难建立起完善的社会征信系统,防止冒领行为则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当PS技术被普及,数码照片已不太能证明其真实性了。一般的社保机构员工并没有长一双识别PS照片的火眼金睛,于是有的地方便让老人去拍那种有底片的照片。假冒是防住了,却苦了那些退休老人。还有许多高招,诸如让老人网络视频证明;建议社保机构与公安系统联网,对公民死亡的信息共享等;还有人支招,单位每年派人到退休人员的家中进行慰问,慰问透出丝丝温情,顺便还把“活着”给验证了。

  最后说一句,管理者在防冒领的同时,也需顾及退休人员的感受与行动的方便。别因为社会的失信,而让老人用“公证活着”来埋单!


作者: 往事只能回味    时间: 2008-12-28 09:04


作者: 往事只能回味    时间: 2008-12-28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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