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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6岁养父欲娶27岁养女,乱伦or真爱? [打印本页]

作者: 【究必版翻】    时间: 2008-12-7 12:49     标题: 46岁养父欲娶27岁养女,乱伦or真爱?

“这是我见过的最极端的爱情!”昨日,辽宁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讲起此事时,依然感叹不已。

  今年10月份,王伟律师接到一份特殊的咨询,咨询人是46岁的大连人李林(化名)。

  原来,1988年,一直没有孩子的李林夫妇收养了一名被遗弃的7岁女孩,取名李淼。1993年,李林的妻子因病去世,没有再婚的李林独自将女儿抚养成人。“他是我心中的偶像。”在共同生活中,李淼对养父的人品和气度仰慕不已。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的小女孩出落成漂亮的姑娘,但面对身边的追求者,李淼都一一拒绝了。

  李林对此十分疑惑,于是找女儿谈心。让他震惊的是,27岁的李淼哭着向他表达了爱意,并称为了报答养育之恩,非养父不嫁。李林愣了一会,委婉地拒绝了女儿的要求。

  一周后,李林发现女儿丝毫没有改变主意的念头,反而一天天消瘦。李林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要冲破世俗观念,坦然接受女儿的爱。

  今年10月,李林向王伟律师咨询,以明确养父与养女是否可以结婚。

  王伟律师认为:“养父女是不可以结婚的。”



快风观点:

一,从法律上说,快风认为该律师是错误的,他们可以结婚。

  亲缘关系主要源自:血亲、姻亲和拟制亲。血亲是指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缘关系,如亲生父母子女之间;姻亲源于婚姻关系;而拟制亲则主要就是指由法律拟制的亲缘关系,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我国《婚姻法》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规定。由于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是法律上确认的拟制的直系血亲,具有同自然血亲一样的法律效力,从这点来说,养夫养女是不能结婚的。但是,拟制亲与血亲不同的是,拟制亲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只要他们解除了收养关系,就不存在亲缘关系,就可以合法结婚了。

  另外,在一份法院的复函中,这个问题也能找到明确的答案。[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关于“公公与媳妇”“继母与儿子”等可否结婚问题的复函(53)法行字第487号 1953年7月14日)]湖南省院(53)行秘字第143号报告及江西省本年4月10日函悉。关于没有婚姻关系存在的“公公与媳妇”“继母与儿子”“叔母与侄”“子与父妾”“女婿与岳母”“养子与养母”“养女与养父”等可否结婚问题,经我们拟具初步意见,报请中央司法部以(53)司普民字12/989号函复同意。认为婚姻法对于这些人之间虽无禁止结婚的明文规定,为了照顾群众影响,以及防止群众思想不通,因而引起意外事件的发生,最好尽量说服他们不要结婚;但如双方态度异常坚决,经说服无效时,为免发生意外,当地政府也可斟酌具体情况适当处理(如劝令他们迁居等)。对于这些个别特殊问题,你院并嘱所属法院可多根据实际情况就地加以具体处理。特别是要照顾群众的影响,一般不需作统一规定。


二,从道德和现实生活层面来看,快风认为,他们不该结婚。

  首先,伦理道德不容。人,和动物一样,有着各种各样的本能欲望。和异性交配的渴望和进而产生的对异性的爱慕,是人和动物都共有的。但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人有着约束自己欲望的能力,有着人类社会长久以来形成的共同的道德准则。快风不是道貌岸然的卫道士,但这些人类共同认知的道德是人类安宁幸福的基本保证。李林夫妻在女孩七岁时就开始收养她,一个女孩在七岁时对收养的概念是模糊的,可以说,在她的脑海里,李林对她来说是和亲生父亲是一样的。而如果李林真的是一个深爱她的父亲,那也应该一直把她当亲生女儿来看待。象亲生父女一样相处这么多年,现在要行夫妻之事?两个人,尤其是李林,没有道德上的愧疚和不安?

  其次,没有真正爱情。支持他们结合的最大理由,也就是追求真爱了。爱情是一个伟大的借口,我们可以打着它的旗号攻克一个个的道德堡垒。但分析他们之间的境况,让人对他们之间的爱情产生怀疑。从女孩的角度,如果真象李林描述的那样,那这个女孩对他的所谓爱恋,也是一种恋父情节的畸形果实。一个女孩,在潜意识中对父亲的依恋,甚至是性的渴望,是隐秘存在的,但随着年龄的增加,这种潜意识最终会回到正常的轨道。文中女孩对李林的爱慕可能是由于长大后意识到养女的关系,进而放任自己的父恋情节,但这终究是情感成长中的一枚因病而表面红润的蛆柑。从李林的角度,更谈不上爱情。在女儿表露爱情之前,他是否也在爱着女儿?如果他同时也在一直偷爱着自己的养女,对这个父亲的人品更要打引号了。根据文中李林的叙述,他显然也不承认他一直偷恋自己的女儿,那么难道女儿说爱自己,然后看着女儿消瘦,就突然产生了爱情?或者,就因为怕女儿一时难受而被迫接受女儿的爱恋?这是真爱吗?

  第三,父亲不负责任。因为怕女儿难过,就接受女儿的爱情。如果真如此爱女儿,更应该考虑她以后的人生道路。相差近20岁,能在年老后满足女儿的性福?让女儿冒乱伦的责骂和自己结合,以后在社会上女儿如何应对那些异样的眼光?真为女儿考虑,应该理智地打消女儿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

 最后,是一点也许有些阴暗的想法。刚才三点都是把那位父亲当成一个真正的父亲、一个君子来分析的。但这背后是否另有隐情?为何不是女儿来询问,而是父亲来?孤身这么多年的李林是如何度过单身男人生活的?看了那么对禽兽养父继父的报道,甚至还有禽兽亲父的报道,让人情不自禁多想呀。
作者: 天堂◆梦o.o..    时间: 2008-12-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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