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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再谈警察 [打印本页]

作者: 雨后阳光    时间: 2008-10-29 12:22     标题: 再谈警察

今天看到百度首页上一篇关于哈尔滨警察打人的文章以及之后的评论,我还是想谈一谈警察。

         最基本的事实就是:哈尔滨警察打死了人。于是群情激奋,谴责警察。

       接着就是舆情急转而下,随着一段视频在网络上的播出,人们开始同情警察,并传出了被打死者是高干子弟的消息。于是乎,几乎警察成了受害者一般。

         我们暂且不提舆情变化的原因,先谈一谈警察。

        《想替哈尔滨警察说句公道话》一文中,对警察表示了极大的同情,文中说:“如果当事人不是警察,而是一群普通市民,这个事件无非是被当成一个普通的打架斗殴事件,更不会有人去关注它,但是主人公一旦换成是警察,马上变得不一样,一定会被很多很多媒体报道,被很多很多网站转载,被很多很多人谈论,为什么?难道警察下班后连自己的喜怒哀乐也不能表现吗?我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我们也是普普通通的人,我们也有权利表现自己的愤怒。”

       请原谅我大篇幅的引用文章作者的段落。的确,正如作者所说,如果打死人者是一些普通人,我相信和作者说的一样,事件不会引起全国舆论的关注,因为这样的事情几乎天天都在发生着,每天都在上演。人们甚至觉得习以为常了。但是,人们感到习以为常的原因是因为: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歹徒、黑社会分子为之,都是一些人们心目中固有的坏人违法犯罪。坏人就是要做坏事,这是我们的固有看法。然而,这次哈尔滨警察打死人的事件的主角确实警察!!!而他们杀死的也不是一些十恶不赦的歹徒之流,只是几个酒后有点神志不清的学生罢了。

        是的,“警察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也有权利表现自己的愤怒”,是的,文章说的太好了。但是表现自己的愤怒就是要将人活活打死吗?这也是人民警察的权利吗?我难以想象活活地讲一个健壮的男青年打死得用多么残忍的打法!这难道就是警察们表达愤怒的手段吗?知法犯法并就应该罪加一等,老百姓难道关注一下也是一种错误吗?所以,还是请文章的主人明白自己职责之后再来谈论打人的事情吧。

         现在,我想谈的是真相。这次哈尔滨警察打人事件之所以会出现了舆情变化,就是一段在网上流传的视频的缘故。视频中,受害者几次三番的打了警察,然后视频就断了。我感到纳闷,如果视频就是所有的真相的话,那么死去的应该是警察啊,怎么会是学生。我相信会有蹊跷,之后我一直关注着凤凰网。在中国的网站中,我比较相信就是凤凰网了。果然,几天之后,一篇《哈尔滨警察打人致死案录像最后三分钟披露》的文章登了出来。(这篇文章在网络是有的,有兴趣的可以在百度上搜索,搜索关键词“哈尔滨警察打人 凤凰网”)

        我现在的疑问是,之前那段不完整的视频是什么人发布到网上的?是谁在散步受害者是高干子弟的谣言的?难道这些不都是很有趣的事情吗?

         是的,警察们对自己受到全国舆论的声讨感到了委屈,正如上面文章的作者一样。但是难道我们的人们警察就不想一想,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局面?难道就没有一点原因吗?

         “人民警察”这个词汇,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清楚它的含义。或者干脆就叫“警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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