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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矿难、食品等安全排查为何总滞后于事故教训? [打印本页]

作者: 狼图腾    时间: 2008-9-24 10:40     标题: 矿难、食品等安全排查为何总滞后于事故教训?

  

  在我国,有一个别具特色的情况,“XX日”盛行,比如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植树日,爱牙日,爱眼日,无车日等,有官方的,有民间组织的,但相同的特点是,一日就是一天。在一日内电闪雷鸣,过了这天则风平浪静,若要再次提起,只好等到明年这一天。对于事故的处理方式也多如此,由于民众的关注,最初的几天内,上面雷厉风行,下面泰然应对。过了这几天,再也无人问津。于是事故周而复始的发生。

  近两年,对事故的处理方式又多了一个安全排查。安全排查其实很早就提出过,但只在最近两年才具体实行。不过,从近几日发生的事故来看,有一个特点,就是事故总比排查要抢先一步!

  矿难后,行业性的煤矿安全大规模排查;毒奶粉后,全国性的奶粉质量安全大排查;前天深圳舞王歌厅火灾后,广东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

  以上这三类事故的发生虽然各不相同,但是这些事故发生前,难道都没有征兆么?比如说煤矿,很多企业都挂满了安全生产条令,然而再完美的规章也比不上执行。再如奶粉,行业内默许的规则与国家免检联手制造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食品信任危机。再如深圳歌厅火灾,据有关部门调查,舞王俱乐部于2007年 9月8日开业,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不合格,属于无牌无照擅自经营。这样一个三无产品,有关部门竟然让其轰轰烈烈的开了一年多,如果不着火,这歌厅会更火。

  在优秀企业安全管理中流行的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着重总结了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事前不排查或者少排查,于是事故出了之后,全省排查,再大行业性排查,再大全国性排查,但安全排查为何总滞后于事故教训,这些有关部门考虑到没有?跟在事故的屁股后面安全检查,排查力度很大,少不得收获一大堆的夸功颂德!是否也如本文开头讲的设立一个“排查日”?与其它的“日”很相似,排查过后,一切照旧,该发生的继续发生,不该发生的更是层出不穷。

  灾祸有些是无法避免的,如地震、海啸、暴风雪,然而事故的根本都在人为!事故彻底消除不现实,然而减少事故发生,不要让全国的家庭每天都经历泪水,这是百姓的诉求,更是政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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