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改冠制,替以礼帽。礼帽分二种,一为暖帽,圆形, 有一圈檐边,多用皮、呢、缎、布制成,多黑色, 中有红色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其材料多以宝石制成、 有红、蓝、白、金,按清礼仪,
一品为红宝石,
二品为珊瑚,
三品为蓝宝石,
四品用青金石,
五品是水晶,
六品用砗磲,
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 无顶珠者无官品; 二为凉帽,无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后期小而高, 用藤、篾席,外裹绫罗,多为白色,也有湖色、黄色,上缀红缨顶珠。
清朝的礼帽,在顶珠下有翎管,质为白玉或翡翠,
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蓝翎和花翎两种。 蓝翎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
花翎在清朝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 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 又不能随意不戴,如有违反则严行参处;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 仍可按其本任品级穿朝服,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贵; 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
蓝翎是与花翎性质相同的一种冠饰,又称为“染蓝翎”,
以染成兰色的鹖鸟羽毛所作,无眼。 赐予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 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鹖鸟生性好勇斗狠,至死不却, 武士冠上插鹖翎,能够显示武士的英勇,到也贴切。
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
(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 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 (即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二眼花翎; 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 (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必须是满洲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 有资格享戴单眼花翎,而外任文臣无赐花翎者。 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贵族特有的冠饰, 而即使在宗藩内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滥用; 有资格享戴花翎的亲贵们要在十岁时,经过必要的骑、射两项考试, 合格后才能戴用。但后来花翎赏赐渐多,就不一定经过考试了。
花翎如此高贵,故此在清朝特别被人重视、向往。
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在降清后被赐籍汉军镶黄旗, 平台后力辞靖海侯而恳求照前此在内大臣之列赐戴花翎, 康熙特旨许之;后乾隆帝下明诏,不但上述亲贵大臣可以戴用, 如有显赫军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赐给臣下花翎是非常审慎的, 乾隆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 只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 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这在当时是千古犹荣的恩宠。 清朝爵位中最为显贵的亲王、郡王、贝勒,按清初的规定是不戴花翎的; 但乾隆年间,许多人以兼任内大臣等职务为由乞翎, 因此之后亲王、郡王、贝勒开始佩戴三眼花翎。
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帝得知擒获在新疆叛乱的张格尔后,
即赏报捷音者戴花翎、军机处行走;道光后期,花翎的赏赐范围渐大, 各方面对国家有功之人均可赏戴花翎;而第一次鸦片战争后, 因国库空虚,竟有了捐翎的例制,花翎为7000两实银,蓝翎为5000两实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