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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2-1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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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颇有示意义,值得众多股借鉴。国内证券市场近年来获利机会增加,大批新股满怀热情和憧憬一头扎进股市。但不容忽视的是,数量可观的新股一方面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心理准备,一心一意想在短期内赚大钱,完全忘记了股市特有的规律和潜在风险;一方面不具备炒股必要的知识和手段,盲目性和从众倾向十分明显,一旦发现有“高人”指点,常常会不明就里地追风逐浪,其结果与预想肯定大相径庭。但许多股遇到类似情况后不能冷静处理,莽撞冲动,不计后果。其实,这样做不仅于事无补,还会因触犯法律给自身带来麻烦。正确的态度是,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合规操作,据理力争。可以先找对方当事人理论,遇阻后可到当地证券监管部门投诉,亦可交新闻媒体曝光,以加速事件处理进程。如果均不顺利再诉诸法律,请法院依法判决,终会得到公正解决。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涉嫌欺诈的人怕的就是这一点,你依法办事,就是拿住了他的软肋。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解决证券纠纷也不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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