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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5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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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上添膘”的意思虽说与锦上添花有着相似的表意,但在针对某些特定事物的表述中,锦上添花却远远逊色于“肥上添膘”的黑色幽默和犀利针砭。某些地方政府一年一度在年终动用巨额财政资金对一些所谓的纳税大户进行重奖的行为,就无法逃脱“肥上添膘”的黑色幽默和犀利针砭,只不过人们从来都没有这样公开幽默和针砭罢了,而是对这些既非公平而又破坏社会公正的行政行为无可奈何而已。
自古民谚道:“皇帝爱长子,百姓爱么儿”。无可厚非,“皇帝爱长子”是出于封建社会皇位世袭传承的需要,皇帝才会对长子宠爱有加;而“百姓爱么儿”则出于“么儿”在一个家庭中本身处于弱势地位而应该享受到更多的关爱。而在步入现代社会的今天,社会地位人人平等早已植根全社会的认同之中,那么,政府为什么不将更多的财政资金用来象“百姓爱么儿”那样扶贫助弱而要用来象“皇帝爱长子”那样对纳税大户“肥上添膘”呢?这于情、于理和于法恐怕都不合适吧?
于情不合。中国按绝对人口计算并不是一个富裕的国家,贫弱群体还占据着相当的数量,尤其是在中国的社保体系还很不健全的情况下,教育的高消费、住房的高消费、医疗的高消费、就业无保障等让很多贫弱群体得不到有效的社会保障,而这些领域又恰恰是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责任。在这样的国情下,政府不是将更多的财政资金用来扶贫助弱而是用来对纳税大户进行“肥上添膘”的奖励,这的确于情不合。
于理不合。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纳税大户在合法经营的活动中,在获得巨大收益的情况下理所应当缴纳与法定义务相符的税金。也就是说,尽管纳税大户获得的巨大收益有自身的辛勤劳动,但却不应该“心安理得”地再次享受政府乱花全民财产对其进行的“肥上添膘”的重奖。再说,中国合法的经营者都是按照自己的经营规模和经营状况适时纳税的,绝大多数纳税人到年底都得不到政府的“肥上添膘”奖励,他们心里平衡吗?理性的社会公众心里平衡吗?都在一种公平的税赋条件下纳税,得到与得不到“肥上添膘”的重奖,在理论上品叠计算的话,其税赋的不公就显而易见了。由此可见,政府年底动用财政资金重奖纳税大户的“肥上添膘”行政行为确实于理不合。
于法不合,国家财政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纳税人上缴的税金,这些税金一旦变成了国家财产后,从广义上讲,就成了全民财产。从民主法制国家的角度上看,政府只是全民财产的授权管理者,而政府需要动用这些全民财产为全体人民牟取福利时,都需要得到全民的认同,这种全民认同的程序就是通过确立的法律的形式完成的。但遗憾的是,笔者通过查阅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看到有关行政许可政府动用巨额财政资金年终重奖纳税大户的法律法规,更不要说从每年政府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看到类似的“支付”说明了,这难道是笔者的无知?还是政府对纳税大户“肥上添膘”的重奖于法不合?
退一步说,在中国这个政治氛围浓厚的国家,即使政府出于政治目的需要对纳税人有所感谢或者有所表示的话,不妨一年一度例行公事地开开表彰会,发发荣誉证书,致以敬意和鼓励也就行了,再不然还可以在相关的媒体广而告之让全社会记住这些纳税大户对社会作出的贡献,何必非要动巨额用财政资金对纳税大户“肥上添膘”呢?说实话,贫弱群体更需要这些财政资金来建立社保体系。当然,笔者无意朝没有证据的可能上去想,那就是,在权力腐败成风的今天,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对纳税大户的“肥上添膘”难道就不会发生左手出右手进的腐败分帐吗?这紧紧是一种合理的怀疑而已,要不然政府为什么热衷于一年一度年底不惜重金重奖纳税大户呢?这究竟是在慷什么之慨呢?又是在慷谁之慨呢?这难道不值得人们深思吗?
平心而论,改革的目的来自需要的诉求,当这种诉求被全社会广泛认同时,就会变成推动改革的动力,反之,在没有社会广泛认同的条件下,任何使用权力推行的改革,都有可能遭到不同程度的抵制,即便不是公开的抵制,至少这种抵制都会潜藏在社会公众的心中,而这种潜藏在社会公众心中的抵制又会对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构成威胁。某些地方政府动年终动用巨额财政资金重奖纳税大户的行为,既不是社会广泛的认同,也不是社会需要的诉求,因此,这种行政行为无疑对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对纳税大户的“肥上添膘”应该休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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