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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疯狂追逐造成特大交通事故

2008年11月6日上午11时35分山东淄川区商家某交警疯狂追逐一四轮农用车,该车系非法改装车,车斗改成了既能载人又能拉货的篷子。农民司机拼命逃窜,从淄博师专门前开始追逐,先追至商家镇收费站(省道s325)后因收费站有人拦截,随后农用车向回行驶,当两车行驶至鲁中驾驶员教考中心门口时,警车拉响了警笛进行疯狂追赶,如同大家电视中看到的警匪片一样,但是这次追逐的不是电视中的高档轿车之间的追逐,而是一农用车和一大众车之间的追逐,其实大家完全可以想象一下在这20几公里的追逐过程中交警为什么不将车辆拦截下来?一个农用车最快时速也就80迈而交警的车辆我想大家应该都见识过150是没有问题的,在这样相持了几分钟后到达了商

家镇最繁华的路段也就是交警队门口,就在此时交警发挥了他们的“本色”一个超车+并线把农用车逼到了路边但是这时一个刚刚下班的人民教师正骑自行车行至此处,农用车由于被警车这样一逼,农用车随后挂到了路边骑车的女教师,然后农用车司机向回猛打方向致使农用车失控连续翻个几个跟头后停在了路上,这时车上18名乘客无一幸免的躺在了血泊之中。同时那名教师也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场面十分的恐怖,附近村民随后紧急报警可是120竟然在半小时后才到达现场,在这期间由于围观群众太多,车祸中稍有理智的伤者抓住一个群众的腿说同志救救我们,把我们送去医院吧。。。那种是求救的哭喊是对生命的渴望,可这个时候你们知道那个交警在哪里吗?他将车逼翻以后竟然加大油门扬长而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公安民警的素质还是该怎么说!群众有的打电话有的通知他们的家属,有的给新闻热线举报可是新闻热线竟然说要这件事情采访要经过领导!真是笑话!!(这只是听别人说的未曾考证)世道太黑暗了!
   这时伤者家属也赶到了现场是伤者家人自己将伤者送至医院可是已经晚了人已经不在了。
  截止到发稿今天商家交警队依然是没有一个人,整个的办公楼里面空空的。。。以前交警队的那种人山人海的场面不见了。顺便说一下这个交警队,怎么说呢。整个s325商家段都是属于他们管辖,可是这条路在修了这几年的过程中已经被超载的大货车压得不成样子了。只要是走过这里的人肯定都是知道的。这是什么原因我想不说大家也知道其中的奥秘!(领路人)
    说远了。。我们今天就说一下这个事故!据我所知交通法对这些有明文规定:
         第十一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二)遇有交通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车辆驾驶室,强行扒登车辆责令车。          (三)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等方法进行处理。  
       这可是交通法的明文规定!难道说交警就没有学习过?再说这种事情发生了不止一次了。难道说交警们你们就不能醒醒吗??看看你们应该如何执勤如何做一个合格的警察!不要总是给人民带来灾难。我们要的是平安。我们纳税也是为了平安!
      们我们返回故事的情节当中来考虑一下如果说事故再晚出现5分钟就这5分钟可能会造成多少儿童的死亡!因为发生事故的地点就在学校附近,如果说11:40初中学生放学后场面会如何!交警们你们想想吧。。。这件事情我都不敢去想象!据我所知当时死亡3人,听说现在死亡人数有所上升,单具体数目未曾查证。请知情者来说说吧!
    交警队门前已经被死亡家属的花圈围了起来!公安民警也驻守了交警队场面十分壮观!可是报纸上面竟然略提一二草草了事! 
  可怜受害人家属,骤失亲人,无从求偿。他们疑惑,这个交警有没有责任?如果交警如此追逐违章司机是合法的,那么因执行公务致成此桩惨案,国家赔偿适不适用?
  如不合法,交警老虎也;如系合法,恶法猛于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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