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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贪官:新中国的奇迹

(一)



1644年,李自成打进北京,明朝覆灭。不过,四十二天之后,他也仓皇逃离了北京。

300年后,郭沫若写下《甲申三百年祭》,记述了李自成农民军由胜利走向失败的过程和原因。当时在延安的毛泽东对这篇文章大加赞赏,让全党的高级干部认真学习。

305年后,全国解放已成定局,中共中央机关决定离开河北西柏坡,准备搬到北京。上车之前,毛泽东对周恩来、刘少奇等同志说:“我们是进京赶考,我们绝不当李自成,李自成进京后就变了,我们一定要考个好成绩。”

(二)



新中国成立两年后,各地的贪污浪费现象大量浮现出来。毛泽东曾经说过:“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为此,这一年12月,中共中央开始在全国开展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中心任务的“三反”运动。

根据“三反”运动胜利结束后全国上报的材料来看,当时形势极为险峻:

北京市属各机关和企业部门工作人员中,发现贪污分子650人;

天津市12个公安分局中,仅一个分局的干部、警士就收受过3514户商家的贿赂,并因收受贿赂,将674个反革命分子释放或取消管制;

西北局纪委一年半时间处理犯贪污腐化错误的人员1400余人;

西南区的不完全统计,一年半时间发现贪污渎职案1400件,案犯3317名;

华东地区各地法院处理贪污案件达8000多件,涉及干部615人;

甘肃省仅几个专区和兰州市的极不完全统计,贪污人数1177人,省级各机关有500多人贪污……

千百万蛀虫蠕蠕而动。

(三)



刘青山和张子善

和现在的贪官不一样,当时不少贪官在革命年代里出生入死,正是他们的血汗换来了新中国的成立。

刘青山,当时最大的贪官之一。他15岁入党,16岁时在敌人的铡刀边捡回一条命。抗日战争时期,他在敌后工作,积劳成疾,又险些丧命。解放后,他担任天津地委书记时,曾说过一句话:“老子拼死拼活打江山,享受点算什么!”刘青山的话代表了当时一部分贪官的心声。

经调查,刘青山和时任天津专区专员的张子善一起,通过盗窃机场建筑款、救灾粮、治河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及剥削克扣民工工资、骗取银行贷款等,掌握巨额资金建立起单位的小金库。刘青山贪污挥霍了其中的1.84亿元(旧币,折合新人民币18400元),张子善贪污挥霍了其中的1.94亿元(折合新人民币19400元)。

(四)

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行径完全公开,他们的上级也很快查清了事实。但是,如何处理他们,成为一个难题。在当时,新生的人民政权还没有针对贪官的法律法规。

中共中央华北局通过河北省委征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属部门对二人的量刑意见。意见结果表明,大部分都主张判处二人死刑。为了慎重起见,毛泽东又邀请了部分党外人士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最终决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

曾有党的老干部希望可以给二人一个改造的机会。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人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五)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被进行公开审判,当日执行死刑。

之前,刘青山曾有遗言:“津市局(刘青山在天津的住处)有大小皮包,亦是党的财产,交给党。”“枪毙我吧,可以教育更多干部。”

张子善的遗言是:“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

因贪欲而亵渎共产党员称号的他们,在上断头台的一刻,希望自己真能成为后续者的殷鉴。

(六)



几个月后,1952年4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

此后,中国近三十年没有贪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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