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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0-2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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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2.4亿元为骗贷埋单
2008年10月27日 08:02
原总经理崔绍先涉嫌三年前骗贷兴业银行(12.80,-0.81,-5.95%,吧)
匡志勇
在深圳机场(6.25,-0.05,-0.79%,吧)(000089.SZ)原总经理崔绍先涉嫌从兴业银行(601166.SH)骗贷一事上, 三年多以来,深圳机场一直咬牙挺着“不计提坏账”,但如今终于决定全额计提坏账。
深圳机场今天发布业绩预警公告称,由于受到多种负面因素影响,今年业绩将会出现明显下滑。深圳机场称最大的负面因素是:根据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起诉深圳机场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情况,深圳机场依据审慎原则,将会全额计提预计负债。该笔涉诉资金的借款本金为2.3929亿元。截至今年9月30日,深圳机场已经计提了23929万元预计负债,其中本金19250万元,利息4679万元。此外其他的负面因素包括航空主业业务增速放缓,营业成本明显增加,受地震的影响,投资成都双流机场的投资收益大幅下滑,此外所得税率从15%提高到18%也是业绩下滑的一个因素。
根据公司公告,以深圳机场16.9亿股的总股本计算,该计提将降低深圳机场今年全年每股收益0.14元。而根据公司今日同时公布的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每股收益0.103元,其中第三季度0.062元,同比降低31.11%。海通证券(21.13,-0.87,-3.95%,吧)研究员马婴认为深圳机场与兴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属于一次性事件,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深圳机场与兴业银行的诉讼起因于原总经理崔绍先参与骗贷事件。崔绍先帮助张玉明等人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骗取贷款。2005年1月25日,崔绍先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原因是涉嫌贷款诈骗。该骗贷案涉及两笔与深圳机场有关的借款合同,深圳机场在2005年初因此遭到起诉。当时,深圳机场的表态是:崔绍先涉嫌贷款诈骗为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没有、也未曾因该案诉讼来计提或有负债。
据深圳机场此前发布的公告,在该贷款纠纷中,2006年9月26日广东省高院委托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证明兴业银行提供的所有与2.3929亿元贷款有关的合同、借款借据、开户申请资料、贷款申请资料、工程合同、函上所盖深圳机场公章、财务专用章、印鉴全系伪造,兴业银行提供的所谓“贷款申请资料”中的《董事会决议》及董事签名全系伪造,所有涉案贷款均未进入深圳机场公司账户,公司从未办理、占有、使用过该笔贷款。
深圳机场公告显示,2005年3月1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司原老总崔绍先。2008年5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起诉本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由本公司赔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案件所涉的贷款损失19250万元本金和相应利息,利息从2004年11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款之日计算。2008年6月2日,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决定,针对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并于法定期限内已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受理过程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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