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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嫖娼证”远离小学生

 最近,一种“恶搞证件”在昆明市的小学中悄然流行起来,受到小学生的追捧,成为孩子们的书签,或当饰品挂在书包或钥匙扣上。有家长反映,“恶搞证件”中有“发春证”、“艾滋病证”、“卖身证”、“嫖娼许可证”、“色狼证”等等五花八门,很多“证件”内容非常低俗。 (10月24日云南网 )http://www.oeeee.com/a/20081024/656678.html

 “色狼证”等“恶搞证件”现象早就报道,不过,一般都是面对成年人的,昆明这次是针对小学生的,还是头一次听产。有人说,这类“恶搞证件”是“文化垃圾”,要我看,简直是诱惑力极强的精神毒品!

 试想,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正处在认知世界的关键时期,他们的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思维能力和鉴别能力都处在浅层次上,尤其是他们对社会上一些事务充满了好奇心,很容易被伪装且带有诱惑力的东西所侵蚀,不仅影响他们的生活,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极为不利。所以,对“恶搞证件”现象不可小视。

 也许有人会说,孩子们拿“恶搞证件”不过是当乐景,目的不是要用这类证件,而是为了玩得开心,就像过去的孩子过家家一样。这种说法有些道理,但也不可忽视现在孩子的成人化特点,他们在玩耍中可能会不知不觉地拿玩当真,去效仿,去试验。再说,这些“恶搞证件”的背后都是社会上所普遍存在的丑恶现象,孩子们耳闻目染,很容易在玩的过程中深入中毒,影响孩子们的人生观。

 以往的教训表明,教育孩子建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观,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而这个环境的建立光靠学校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长与孩子在一起的时代多,且容易沟通。因此,每一位家长都应该配合学校、老师,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像专家说的那样,要弱化处理、正面引导,也不要有意回避。同时,也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对市场不健康商品的监管,从源头上阻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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